來源:廣州陽溢財稅 發布時間:2023-10-11
關于沒有辦學資質的培訓機構會怎么處理?種處罰形式多樣,具體包括警告、罰款、沒收違法所得、撤銷違法創辦的各類學校以及其他教育培訓機構、撤銷違法教職人員的教師資格、勒令停止違規繼續招收學生實施教學活動、吊銷相關辦學許可證等等。
根據以為的案例來分類
1、無辦學許可證,學科培訓
根據(ju)《校(xiao)外培(pei)訓(xun)行政處罰暫行辦法(fa)》,責令停止舉辦,責令退還(huan)所收費(fei)用,行政處罰1~10萬以(yi)上(看規模(mo)和學生人數)。
2、無辦學許可證,非學科培訓
根據《校外培訓行政(zheng)處(chu)(chu)罰暫行辦法(fa)》,責(ze)(ze)令停止舉辦,責(ze)(ze)令退(tui)還(huan)所收費用(yong),行政(zheng)處(chu)(chu)罰1~10萬以下(看(kan)規模和學(xue)生人數(shu))。
3、有辦學許可證、變相/超范圍
根據《校外(wai)培訓行政處(chu)罰(fa)暫(zan)行辦(ban)法》,對其責(ze)(ze)令改(gai)正,責(ze)(ze)令退(tui)還所收費用,并作出罰(fa)款(kuan)3千元+的(de)行政處(chu)罰(fa)(看規模和學生(sheng)人數)。
當然(ran)更多是行(xing)政(zheng)處(chu)罰(fa)都是看(kan)規模和學生人數,當然(ran)看(kan)過被超過百萬的罰(fa)款(kuan)的。
從法(fa)律層(ceng)面來看,未經(jing)合(he)法(fa)審批而擅(shan)自開辦的補習班(ban),無疑嚴(yan)重違(wei)反(fan)了我國對(dui)于任(ren)何單位(wei)或者個人在進行市(shi)場經(jing)濟(ji)活動時,希望大家(jia)必須(xu)嚴(yan)格遵守并(bing)獲取相應資(zi)質(zhi)及營業執照這一基本原則(ze)的相關規定。
關鍵詞:沒有辦學(xue)資質(zhi)的培訓機構會怎么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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